夫妻之间也该有隐私

2017-09-21 16:48:02  阅读:3189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江一燕

  夫与妻,生活在同一屋檐下,朝朝暮暮、耳鬓厮磨,同睡一张床,同食一锅饭。一方的行为、作派和思维,在另一方的眼里,犹如看套在玻璃罩里的物件,透明、清晰、一览无遗。所以,有人形成了这样的观念:几十年风雨兼程共同走过来的夫妻,彼此间定然也就不再有什么可以向对方隐瞒的东西。若是一方对另一方有什么隐私,那就证明被冠有“恩爱”桂冠的夫妻就有了“水分”,桂冠也便该“打折扣”了。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观点,有些原本恩恩爱爱的夫妻闹起了“家庭战争”,甚至有的因此而弄到分手的地步,实在是很不明智。

  ⑴对“隐私”一词的理解有偏颇。中国是一个注重集体、强调意志统一的国度。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中,所谓的“隐私”是一种与卑鄙、龌龊、肮脏、阴谋等不良行为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见不得人的事。所以,“隐私”常常被人们理解为专指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。而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对“隐私”却作了这样的解释:“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。”这个释语,并无褒贬之分。现代社会,每一个自然人都是独立、自主的个体,每个人都应享受着社会给予的尊重和自由,自然包括享受个人的“隐私权”。

  ⑵对“隐私”进行探秘,其结果都不理想。对夫与妻来说,“隐私”既然是一方深藏不露的秘密,那也就是另一方所希望探究的秘密。有人心胸狭窄又颇具好奇心,对配偶的所谓“隐私”斤斤计较,非要想方设法找到它,非要探出个究竟不可。但是,挖空心思寻找到的往往是一份苦涩、一分尴尬,获得的更是一份后悔、沮丧、自责和失望。“隐私”常常是一方具有“神秘感”“吸引力”之所在。有的人非要像捅窗户纸般把它捅破,使一切事情变得那样直白、那样赤裸裸。可结果是,让生活失去了希望,夫妻间失去了吸引力,一切都变得那样淡而无味,于是夫妻间彼此也便失去了魅力和向心力,容易使一方因抵御不住外面的诱惑,产生移情别恋。“隐私”虽不是炮弹,但若一方将它当作炸弹来“制约”对方,伤害的往往不仅仅是对方。因为对方感到难以启齿的事,这一方拿来作为要挟的工具逼迫对方,很容易让对方恼羞成怒;或者对方是为了对配偶关爱,才隐瞒了真情,另一方却苦苦相逼,非要弄出个水落石出,也容易使对方产生“好心不得好报”的懊恼之情,很容易把原来夫妻间业已建立起来的脉脉温情撕碎,变得我行我素。有的甚至还会采取精神上的冷漠、肉体上的暴力乃至财产上的控制等手段加以“反击”,夫妻间的隔阂自此产生,矛盾愈演愈烈。有的由此家庭“战争”不断,鸡犬不宁。有的甚至婚姻解体两人各奔东西。

  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不愿告人或不愿张扬的隐秘事,夫妻之间亦然。既然一方不愿诉说,又没有因此伤害到其他的人,更没有影响到婚姻、家庭的稳定,作为夫妻,大可不必非要费尽心思、刨根问底把对方的“隐私”挖出来不可。对待“隐私”的最好方法,应该尊重对方的意愿,不可强求,也不应心存芥蒂,而应该多尊重、多理解。看起来,这样做相互间保留了一段距离,但距离能够产生美感。试想,如果两个人贴得很近,一切都暴露在对方的视线里,怎么能体味到那种“雾里看花”的朦胧美感呢?

(责任编辑:梁泽宇)